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在华罗庚、苏步青等老一辈数学家的倡导下,从1956年起,开始举办中学数学竞赛,在北京、上海、福建、天津、南京、武汉、成都等省市都开展了数学竞赛,并举办了由京、津、沪、粤、川、辽、皖合办的高中数学联赛。1979年,我国大陆上的29个省、市、自治区都举办了中学数学竞赛。1980年,在大连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数学普及工作会议上,确定将数学竞赛作为中国数学会及各省、市、自治区数学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10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举行“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分为一试、二试,各150分,第二试共三道题,各50分。
为了促进拔尖人才的尽快成长,教育部规定: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联赛省、市、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者便获得保送重点大学的资格,对于没有保送者在高考中加20分。对二等奖获得者,各省、市、自治区又出台了不同的政策。为严格标准,中国数学会每年限定一等奖名额1000名左右,并划分到各省、市、自治区。各省、市、自治区在上报一等奖候选人名单的同时,还要交上他们的试卷,最终由中国数学会对其试卷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