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法律英语专业负责人,一直从事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英语教学工作。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1997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自1996年以来,作为主编、副主编或与他人合著、合译的著作有二十余种。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拓宽教学内容,将哲理、伦理、法理知识融于教学之中,开创了独特的法律英语教学方法,深受学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