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家庭暴力日
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贝尔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惨遭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大会还决定每年从11月25日到12月10日持续举行16天的相关宣传活动。
1993年11月25日,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行为上的伤害和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1999年3月8日,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在联合国大会上举行了以反对家庭暴力为主题的全球电视会议,并在非洲和太平洋地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发起了一系列消除对妇女实施暴力的宣传活动。同年11月3日,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由多米尼加共和国提出、60多个国家支持的建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有关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仅会造成婚姻解体、家庭破裂,还严重摧残着妇女的身心健康。家庭暴力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往往会逐步升级,演变为恶性事件,同时引发众多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专家们指出,家庭暴力由于发生在家庭内部,其危害性和严重性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消除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是一个国家应负的责任。他们呼吁各国政府切实履行承诺,与社会团体、人权保护者及有关专家合作,向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持,并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机制来保障妇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