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寺事件
门隅地区的达旺寺拒绝交纳差税的事件。清咸丰二年(1852)达旺寺的拉章(总管)协饶扎巴及霍尔冲拒绝交纳差税,在门隅色拉山以南制造脱离噶厦政府活动。其活动失败后,协饶扎巴携英国1844年租借门隅南部乌达吉里向噶厦政府交付的5 000 卢比租金逃往英属印度,并为英国人带路骚扰门隅。清政府命摄政缉拿外逃的协饶扎巴。达旺寺事件后,清政府在门隅地区设“达旺细哲”,管理门隅地区的日常政教事务。
门隅地区的达旺寺拒绝交纳差税的事件。清咸丰二年(1852)达旺寺的拉章(总管)协饶扎巴及霍尔冲拒绝交纳差税,在门隅色拉山以南制造脱离噶厦政府活动。其活动失败后,协饶扎巴携英国1844年租借门隅南部乌达吉里向噶厦政府交付的5 000 卢比租金逃往英属印度,并为英国人带路骚扰门隅。清政府命摄政缉拿外逃的协饶扎巴。达旺寺事件后,清政府在门隅地区设“达旺细哲”,管理门隅地区的日常政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