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日协约
1910年8月22日,日本强迫朝鲜签订了第一个《韩日协约》。协约使朝鲜的财政、外交大权实际上落入日本人之手。1905年11月9日,日本特使伊藤博文赶赴汉城,逼迫韩国表态。11月18日,韩国被迫签订《日韩保护协约》。1907年7月,日本又迫使朝鲜与之签署了第二个和第三个《韩日协约》(分别又称为《乙巳保护条约》和《丁未七款条约》)。依照条约,朝鲜内政、外交大权均直接由日本人负责,各国外交官员均须从朝鲜撤离,日本在汉城设立“总督府”等等。
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日本帝国主义对朝鲜进行了长达35年的极为残暴的殖民统治,引起了朝鲜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