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东
【1】郑少东(1918--)广西玉林人。1936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37年3月任南宁高中党支部书记。1937年11月至1939年3月,参加广西学生军到安徽抗日战争前线工作,1938年7月任学生军党支部书记。1939年3月至1940年3月,在大别山区党委的青委和立煌市委工作,任青委委员、市委宣传部部长。1940年4月至1945年8月,在新四军六支队(后改为新四军四师)工作,任连政指和团宣传股长等职。1945年9月至1950年3月,在华中野战军后改第三野战军政治部任秘书、秘书处副处长。1950年4月至1952年底,在广西省委五塘工作队和中共邕宁县委会任工作队党委书记、县委第一书记。1952年底至1977年底在中共百色地委会任宣传部长、副书记、书记。1978年在广西区政府文教办公室任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79年至1985年在广西区党委宣传部任第一副部长。1986年在广西五届党代表大会上被选进中共广西区顾问委员会任常委。
【2】郑少东(1958.11~)一级警监。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刑事侦察工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经侦局长,2005年4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实施“双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