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般分为四大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和八个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和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