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身制度
吐蕃王朝时期,松赞干布效仿唐朝制定的识别各级官员品位高低的制度。告身,藏文称“艺仓”、“艺仓周”,是以玉、金、颇罗弥(金涂银或金饰银上)、银、铜、铁6种物质制成的章饰挂在臂前,用以区别官吏的贵贱高下。吐蕃告身从形式到内容,均与唐代告身不同,是仿照唐代官吏之服饰并加以改造而成。吐蕃告身制度是对不同等级官吏规定不同的章饰,并依此给予不同的法律权限和不同的经济利益。告身制度划分官阶6等12级,即按职位的高低,依次分为玉告身、金告身、颇罗弥告身、银告身、铜告身和铁告身六等,再按大小各分12级。告身授予吐蕃各级官吏、巫师与寺院僧人、被征服地区的地方豪酋官吏,可以世袭。吐蕃社会授予告身通常要举行君臣议事会或会盟仪式。告身制度是吐蕃时期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是吐蕃奴隶社会等级制度在职官制度方面的反映,与吐蕃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密切相关,是吐蕃社会政治生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