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伟
孟宪伟 1936年8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中国当代法学家。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1965年研究生毕业。曾任吉林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干部学院教师。是北京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兼职律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孟宪伟长年工作在教学的工作岗位上。1980年作为访问学者,去克罗地亚共和国萨格勒布大学国际关研究所研修国际私法。在此期间曾写过介绍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文章,在当地法学刊物上发表。回国后,他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并致力于国际私法和国家经济法的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他先后主编和参加编写的著作10余本,论文30余篇。如著作《冲突法学》、《国际私法》、《法律基础》、《涉外婚姻家庭与法》、《经济欺作及其法律责任》等,论文《略论公共秩序保留》、《我国仲裁立法的两个问题》、《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及其解决》、《关于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两个问题》、《关于完善我国对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探讨》等。并在论著中,对国际私法的对象和范围、对涉外民事关系在一定范围内适用外国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如何正确认识和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许多重要见解,影响较大。同时在中国早期国际私法著作资料的考试方面也作了有重要价值的工作,受到理论界的重视。此外他还将《南斯拉夫法律冲突》全文译成中文,已被收入有关教学参考资料。由于孟宪伟的突出贡献,曾被评为“优秀教师”,1992年国务院授予他“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