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川镇
地理位置
朝阳川镇位于吉林省东部长白山麓延吉盆地中心,属延吉市管辖,朝阳川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515毫米,年平均气温5.1℃,地处图们江中下游综合开发区金三角。全镇总面积39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9.29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545人,朝鲜族人口占65%。辖20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
朝阳川镇建制于1956年,朝阳川镇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交通枢纽和周边乡镇的经济、文化中心。朝阳川镇陆、海、空对外交通网络体系已形成。延吉国际机场坐落在朝阳川镇境内,现已开通了20多条国内及国际航线。国家重点项目东边道铁路、长珲高速公路、302国道通过本镇,东边道铁路直通中国十大名山——长白山,长珲高速公路直达俄罗斯,302国道延伸至朝鲜。朝阳川镇位于近海地区,经海上通道通往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国家和省领导非常关心农民、关怀民营企业家。胡锦涛总书记曾接见村支部书记,听取农村工作汇报;国务院原副总理姜春云曾接见民营创业明星,鼓励再接再厉;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田学仁是朝阳川镇勤劳村的包村领导,曾多次到勤劳村帮助解决村民生产难、行路难、饮水难问题。
1994年6月朝阳川镇被确定为省“十强镇”;1999年又被国务院列入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01年,朝阳川镇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重点支持的16个电脑农业试点镇之一;2004年2月,被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科技部等六部委列为全国重点镇。
朝阳川镇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唯一的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享受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市、少数民族边贸市等多项国家级优惠政策。
朝阳川镇享受计划、财税(不含国税)、工商、城建、林业、环卫等方面的市(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审批权以及相应的干部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朝阳川镇根据相关政策,结合镇情,制订有关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户籍、招商引资等有关优惠政策。
朝阳川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镇域经济建设,以城郊经济和民营经济为切入点,打造全民创业,提速发展的氛围,加快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软环境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朝阳川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超常规、跨跃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2004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同比增长16.2%。其中第一产业0.7亿元,二、三产业1.5元,财政收入(全口径)1643万元。
龙头企业拉动农业产业化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设农业特色镇。以延边无公害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延边大镜产业有限公司、延边绿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延边利龙农贸批发有限公司、延边开城参茸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甜叶菊、烟叶、出口蔬菜、延边黄牛等产业的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4500公顷,绿色水稻面积2000公顷。无公害农产品、甜叶菊等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延边黄牛、长白山野生蔬菜、朝鲜族泡菜等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以工业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发展新型工业、规模企业,增强经济总量,实现工业强镇的目标。朝阳川镇现拥有各类工业企业193户,其中相当规模以上企业已发展到10户。工业形成以延边开城参茸有限公司、延边朝阳木业、延边东邦集团、龙井光华机械有限公司、延边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延边绿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为支柱产业,以制药、木制品、化工、机械、建材、食品加工为主的产业格局初具规模。人参制品、木制品等远销国内外,油漆、机械产品替代部分进口产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1.2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7%。水产品加工、建筑机械、食品加工等项目已破土动工,项目计划总投资7000万元,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充分利用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大流通、大商贸和现代物流为目标,加快专业批发市场扩规提档步伐,逐步把朝阳川镇建设成物流大镇。延边利龙农贸批发有限公司投入1.5亿元建设州内最大、管理最先进的延边利龙农贸批发市场,市场占地面积70000M2,建设面积27810M2。延边树宏家具批发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建设州内最大的、拥有一流的物业管理和完备市场硬件的建筑材料批发市场,占地面积58000M2,建筑面积47000M2,省内知名企业入驻延边树宏家具批发有限公司,给市场注入无限商机。全镇拥有各类集贸市场6个,摊位1460个,2004年成交额达到10亿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正在紧罗密鼓地建设,朝阳川镇成为全州物流中心,农副产品集散地,辐射周边八个县市,是商家投资、兴业的理想平台。
朝阳川镇地理位置独特,区位优势突出,重受国外客商、国内知名企业家的青睐。朝阳川镇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创造宽松的投资、经商、生活环境,海纳百川,吸引各界朋友,共绘发展蓝图。朝阳川镇吸引中外合资、外国独资、国内企业13户。仅2004年招商引资额达5410万元,近两年累计招商引资额达3亿多元,招商引资工作有了历史性的突破。
科学规划,综合推进小城镇建设。朝阳川镇人民政府与延吉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共同编制的《2000——2005年经济发展规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及《朝阳川镇总体规划(2000-2020)》被吉林省建设厅和吉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为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朝阳川镇抓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提出的加快实施延(吉)龙(井)朝(阳川)三角区总体发展这一概念性规划,积极推进延龙朝地区开发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房地产业、第三产业的兴起。融资1000万元拓宽改造朝阳东路,强化城镇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发挥中心镇辐射带动作用。朝阳东路拓宽后,川府小区、海浪小区、鹏程家园、世纪楼等规模大、品位高、环境美的商住区,似一颗颗明珠大放异彩,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朝阳川镇人民营造“美的空间、人的乐园”的兴业居住环境。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和建设平安朝阳川。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少数民族、军民紧密团结共同进步,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构建和谐社会。朝阳川镇先后被中延边州委、中共延边州政府授予模范集体标兵称号;被中共延边州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被中共延边州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被中共吉林省委授予“六好”乡镇党委标兵称号;被中共吉林省委、中共吉林省政府、吉林省军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被中共吉林省委、;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中共延边州委、州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集体化的趋势日益增强,朝阳川镇也必将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政策宽松、充满商机的新兴发达地区。
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优惠政策
第一条外商或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其用地属州、市两级政府批准权限,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可返还20%的土地出让金;投资在100-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返还40%的土地出让金;500-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返还50%的土地出让金;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返还70%的土地出让金。也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生产性企业的,在建设期内可缓交土地出让金;进驻朝阳川镇区,经州以上科技部门鉴定认可的高新技术项目,可缓交土地出让金。对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列入国家重点高科技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策的方式,另行处理。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面积5000M2以上的,返还40%的土地出让金。
第三条镇内特困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破产企业被租赁、收购、兼并的,其累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给予减免。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国有企业时,可将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转为国有股。
第四条鼓励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并且可以继承、出让(租)、转让(租)、抵押。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可以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可依法出让和转让。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可以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上市等多种方式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第六条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对于外商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除享受国家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年的政策。对于外商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享受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的政策。
房地产开发优惠政策
第一条外来投资企业正常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一律按下限收费标准的50%征收。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二条外商投资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其城市配套费一律按50%收取。
第三条鼓励镇内外房地产开发商在朝阳川开发房地产,进行旧城改造。⑴按照朝阳川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动迁拆除旧房、新建集资楼、商品楼,城建部门按50%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征收规划管理费,按50%征收城市绿化费,按50%征收房屋交易费,免收城市占道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⑵房地产开发面积5000M2以上的,经朝阳川镇人民政府批准,返还40%的土地出让金;⑶房产部门除征收登记费,减半征收产权交易手续费。
资金引进奖励政策
凡引进镇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或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分别按到位资金的1%或1.5%奖励给中介人,资金由受益单位或受益财政部门支付。
户籍管理制度
凡在朝阳川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得实行歧视性政策。对在朝阳川镇落户的农民,各部门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