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储备金由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在财政设立专户,专款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开支。
使用土地储备金,每年由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年度使用计划,报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方政府土地储备委员会审批,根据审批的使用计划,土地储备中心按项目分别从财政专户中拨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