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棠

江西清江人,张海棠是四野的一员晓将。1912年出生。18岁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张海棠历任战士、班长、副连长、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团俱乐部主任、军政治部特派员等职,参加了中央苏区四次反“围剿”斗争和红军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团政治部副主任、纵队青年团政治委员、军分区政治部管理员、军分区独立大队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山东费县白关、东都等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团长、副师长、师政治委员等职,率部参加了东北三保本溪尖子山、四保临江、四平、锦州和湖南浏阳、广西灵山北罗丰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师长兼政治委员、辽宁军区副司令员、辽宁省军区司令员、云南省军区司令员、昆明军区副司令员兼云南省军区司令员等职。抗美援朝中,他参加了朝鲜云山、三八线狙击、华川万山反击等战役战斗。他注重军队、军民团结和与边疆少数民族的团结,参与组织指挥了保卫边疆的战斗,为西南边防的稳定做出了贡献。于2004年12月16日在昆明逝世,享年92岁。
张海棠(1926—1964年)女。河南省中牟县人。9岁被人拐卖给潘姓作养女。12岁入科班学戏,拜鹿春林为师,工青衣、花旦,满师后,即搭班挑大梁。1949年冬,应聘到浚县民族剧社任主演。擅演剧目有《抱琵琶)、《卖苗郎》、《凌云志》、《麻风女9、《洛阳桥》、《香囊记》、《风仪亭》等。尤以悲剧为最佳。其唱腔委婉甜润、清脆悠扬。彼时群众有“典地、卖房,要听海棠”之谣谚,足见其艺术造诣之深。尔后,她曾一度辞聘到外地演出,1955年,重返浚县,加入浚县人民豫剧二团工作。排演了《春风吹到诺敏河》、《罗汉钱》等一批现代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