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树
陈宝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原副主任。利津县北宋镇坊子村人,1933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51年参加工作,在山东省惠民专区银行任职;1956—1960年在北京政法学院学习。后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等职,曾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第二届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科华律师事物所高级律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已退休。
陈宝树长期从事司法工作,后又从事刑法理论、经济刑法研究工作,曾主持和参与国家和社科院多项重点科研项目。出版专著2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立法建议50多篇。主编《中国刑法丛书·刑法》、《经济犯罪与防治对策》、《刑法中的若干理论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论》、《中外毒品犯罪透视》、《市场经济与刑法完善》等书,其中《经济犯罪与防治对策》获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还与人合著《法学词典》、《中国基本法律通解》、《现代中国法概论》、《现代中国刑事概论》等书;并参与中国社科院重点项目《中国社会蓝皮书》的撰写工作。主要学术论文有《论数罪与罚》、《论中国的反贪防贪战略措施》等,其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刑法观的更新》获中国法学会“海南杯”世纪优秀论文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