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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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邸,府邸之意。诸郡设在京师的办事处。汉诸郡及诸侯国在京师设立的府邸,供郡国至京师朝见办事者住宿。初受少府管辖,继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郡邸长及丞主其事。东汉省郡邸长、丞,由大鸿胪派郎主其事。又有郡邸狱,天下郡国上计者犯法,由该狱收押。《汉书·宣帝纪》:“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於郡邸。”《北史·循吏传·柳俭》:“拜弘化太守, 俭清节愈励。大业五年,入朝,郡国毕集……帝赐俭帛二百匹,绚(郭绚)、肃(敬肃)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异焉,论者美之。” 唐李颀 《答高三十五留别便呈于十一》诗:“怀章不使郡邸惊,待诏初从阙庭至。”

2、借指郡国。 唐 封敖 《授史宪忠泾原节度使制》:“擢自郡邸,陟於斋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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