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黄
1、唐诏敕皆以黄纸书写,如有所更改,亦用黄纸贴去,称为贴黄。
2、宋大臣奏疏、札子皆用白纸书写,如意有未尽,以黄纸摘要另写,附于正文之后,有时一奏疏后附十数条,亦称贴黄。
3、明清时摘取奏疏中要点黏附在奏疏后面叫做“贴黄”。明因章奏冗滥,崇祯元年(1628),命内阁定贴黄之式,由上奏疏者自摄奏疏大要,附于疏尾,不许超过百字,以便省览。清初规定内外官员题奏本章,不许超过三百字,如难拘字数,则撮取内容大要,不许超过百字,贴于本后,亦称贴黄。雍正以后始不限字数。
词语解释【名称】:贴黄
【拼音】:tiē huáng
【注音】:ㄊㄧㄝ ㄏㄨㄤˊ
详细解释
(1). 唐 代诏敕用黄纸,凡有更改,仍用黄纸贴在上面,叫做“贴黄”。
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三:“ 唐 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纸贴之,谓之贴黄。盖敕书用黄纸,则贴者亦黄纸也。”
(2). 宋 代奏札意有未尽,摘要另书于后,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今奏状札子皆白纸,有意所未尽,揭其要处,以黄纸别书於后,乃谓之贴黄。” 宋陆游《代二府与夏国主书》:“贴黄:前件事宜,臣等虽已面陈,缘利害至大,陛下反覆省览,故敢辄具此奏。”
(3). 明 清 时摘取奏疏中要点,黏附在奏疏后面,叫做“贴黄”。
清顾炎武《日知录·贴黄》:“﹝ 崇祯 ﹞命内阁为贴黄之式,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过百字,黏附牍尾,以便省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