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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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始置,清沿置。掌征收鱼税。

《蕉轩随录》卷六广东番禺县有河泊所,所官一员。按:河泊所吾皖亦有之,属无为州。民池所在州南五十里刘家渡,明正德七年裁。官池所在州东门龙潭湾南,明隆庆元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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