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中
1:潘建中男,1936年11月生。浙江人。工程师。毕业于浙江丽水林业学校。曾任浙江省青田县林业局长、青田县县长、丽水地区农委副主任兼土地管理局长、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丽水地区土管学会理事、浙江省六、七届人大代表,丽水市一届人大代表,青田县五、六、八、九、十、二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县书协、县慈善总会顾问。主要业绩成就:为解决山坡地油茶林扶育的水土保持,1958年在章村提出并组织实施鱼鳞式等扶育管理获得成功,受到国务院好评,全国油茶生产现场会在此召开,推广这一做法。1978年任县林业局长时,与县油科所合作进行油茶低产林改造和微生物防治油条赤霉病研究,其成果得到省林业厅的肯定。在落实和加强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同时,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巩固发展村队(组)林场,结果满意。在任青田县长时,提出“科教兴县、立足农业、发展乡镇企业、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战略目标,与林业“以封为主,封造管并举”的营林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任职时的1984年,粮食复种指数、粮食总产、人均口粮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林业、财政、工贸等全面增幅。1986年任丽水地区农委副主任兼地区土管局长时,提出“用一造二”的用地方针,得到国家主管局的认可,并转发全国,丽水行署被评为全国开田造地先进地区。1990年任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来,根据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权,提出并制定对“一府两院”的法律上监督工作,代表以及自身建设等9项监督工作制度,这对规范人大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些思想观点,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得到省、地人大(工委)的赞许与肯定。如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所提出的“目标责任,电视亮相,工作述职,代表评议,法律测试”等监督制度,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并推广全省。又如代表工作的“六个一定”、评议司法工作,被省人大常委会录书成册,印发全省等。被评为1996年度丽水地区领导干部先进工作者。
2:潘建中
1961年9月出生于永嘉县碧莲镇。1973年至1977年在碧莲中学初、高中部就读,1981年毕业于温州师院物理系,1981年至1983年在莲中学任教初中、高中物理。
1984年至1990年至2000年任温州十四中副校长、校长兼书记。
2000年至2004年任温州八中校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温州市实验中学校长兼党委书记,浙江省中学物理特级教师,温州市第八届政协委员。
曾三次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1991年被评为温州市教坛新秀,1995年被评为温州市教科研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温州市劳动模范。被推选为浙江省首届特级教师协会理事、省中学自然科学教研会理事、温州市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温州市中学物理教研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首批名校长培养人、温州市“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工程”培养人选。
撰写《历练、求索、追寻》、《理念是立校之本,课程是教改核心》、《摩擦的研究历史与产生机理》、《运用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提高道德教育的实效性》等十几篇论文在《人民教育》、《教育与学习研究》等报刊发表,主持实施或撰写的《改变薄弱学校面貌的认识和实践》、《初中文化学科素质教育研究》两个课题分获省、市 政府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信息技术与学校教与学过程一体化的实践研究》、《德智体一体化,课内外一体化》、《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等五个课题获温州市基础教育教科规划优秀课题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