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线
2002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2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城市绿线的概念
城市规划一般有七线,其中“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作为保护线,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设施建设;规划绿线作为控制线,绿线范围内必须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法律性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属办法地位,办法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该办法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