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壮
姜维壮,男,1923年12月出生,山东龙口人。中共党员。1957年毕业于莫斯科财政学院研究生院。1949年2月参加工作,1949年6月在北京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作翻译工作;1950年在中央劳动部政策研究室从事调研编译工作;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在东北大区财政部税政金融处作调研工作;1953- 1957年在莫斯科财政学院读研究生(享受博士待遇),1957-1962年在中央财政部科研所作科研工作,1962年起,先后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辽宁财经学院财金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研究所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先后担任过科研所长、科研处长等职务,为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主进授过财政学、外国财政、财政理论研究、比较财政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和当代西方财政思潮等课程。财政系教授、系名誉主任、硕士生导师。主要兼职有: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人民日报》海外版特聘专家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海淀区人大常委财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江西财经大学等单位兼职教授等。曾任北京市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经委员,财政部学位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和全国在职同财政干部培训指导委员会委员等。改革开放以来,独自编写和主编、主持、参编、翻译出版专著、教材、国家课题等27项,论文119篇,总字数752万,其中自写182万。自己编写的专著《当代财睡学若干论点比较研究》、主编专著《中国分税制的决策与实践》获北京市第二届、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编教材《比较财政管理学》获财政部1996年优秀教材荣誉(特等)奖;论文《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是财政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获1989年中国财政学会优秀理论成果一等奖;《财政体制改革理论探索》获1995年中国财政学会第二次全国财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荣誉奖;论文《财政监督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获财政部监督司和《中国财政》杂志社有奖征文特别奖;课题《公共经费研究报告》获1999年中国财政学会第三次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论文《财政专业若干问题成因与对策思虑》获1999年中国财政学会第三次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特别奖。1983、1987、1989、1991、1994、1995年先后获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财政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1992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