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亨
马亨(1206年—1277年),字大用,邢州南和(今邢台南和县马庄)人。他24岁步入仕途,居官47载,官至户部尚书。一生为官清正,善察民情,勇于进谏,刚正不阿,重治理,倡廉洁,为元代名宦。
马家世代务农,家业富足,善助乡里。马亨少年丧父,事母孝顺。金朝末年,开始专攻仕途伦理。
元太宗二年(1230年),马亨被河北东西路使王晋招为署员。因以才干著称,四年后,擢转运司知事、副使。又十年(1250年),太保刘秉忠荐其于蒙古亲王忽必烈,被招至府邸,备受器重。元宪宗二年(1253年),忽必烈征云南,留马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他放宽政策,减轻赋税,人民安宁,税收充裕。元宪宗七年(1257年)皇帝派阿蓝答儿,审核蕃府钱谷。此时,马亨正运送课办岁银五百锭往蕃府,路过平阳,与阿蓝答儿相遇,马素知阿蓝答儿蛮横贪暴,如果让他见到这批银子,必然扣留;如果隐瞒而过,其必怨怒,加害于己。马亨权衡利弊,毅然避而过之。阿蓝答儿获悉后,勃然大怒,遣使到王府逮捕了马亨,详细核查,结果无隙可击,报复无由。事后,世祖赏赐白银五十锭,嘉奖马亨忠于职守。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继位,赐给马亨金符(一种执行职权的证件),升任陕西行省规措军储转运使、兼陕西行省左右司郎中。此时阿蓝答儿背叛起兵,马亨同宣抚使兼希宪策谋,诛杀叛将刘太平等人,全部平定了京城附近地区。
中统四年(1263年),又被任命为工部侍郎,解监副使。这时马亨上言,应按政绩来定赏罚,使为官的人有所进勉,为国尽力。不久又上书进谏皇帝六事:“一、东宫保傅当用正人,以固国本,二、中书大政择任儒臣,以立朝纲;三、任相惟贤官,不必备,今宰相至十七员,宜加裁汰;四、左右郎署毗赞大政,今用豪贵子弟岂能赞襄;五、六曹之职分理万机,今只设左右二部,事何由办;六、建元以来,便民条划已多,有司往往视为具文,宜令宪宪司纠举,务在必行。”元世祖极为欣赏立即召见说:你久在远地任职,劳苦功高,从今再不让你远出了。
至元三年(1266年)马亨又进为嘉议大夫左三部尚书,不久又改为户部尚书。在此任内,使国家的金谷出入有条不紊。当时有的商人依仗奸臣阿合马,以增加税收为名,想私倒税票。世祖闻知,请教于马亨,马亨说:“税票之所以能衡量千货万物,是法律赋予它的职能,如果税票由商人独揽,就等于因私废法,这样您将用什么来号令天下呢?”世祖听罢,甚觉有理,马上下诏制止了。马亨曾要求修建义仓,以备灾荒。
马亨为官忠直,不徇私情,常为奸臣、贪官所忌。至元七年(1270年),被平章阿合马诬告,罢官。正巧元兵征襄樊,又起用马亨协助左右丞督运粮粮饷。他尽职尽责。水陆供应,不曾有缺。
至元十年(1273年),朝廷准备再次重用马亨,因其突然四肢染疾不能从事。至元十七年(1280年)去世。子绍庭云南诸路肃政廉访司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