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黎明
武汉大学教授男,1963年出生。1979年考入武汉大学数学系,1982年考取国家教委公派留学生。1983年在法国巴黎六大师从JACOD教授攻读概率论博士,1987年获得博士学位。1987年至1989年在武汉大学数学系做博士后研究。
1989年被评为副教授,1991年被评为教授,1993年被国家教委评为博士生导师。
1993年9月被法国BlaisePascal大学聘为教授。
从2001年元月起获聘为武汉大学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
大偏差理论及其在数学物理、统计中的应用。
算子半群的唯一性,谱分析。
几种概率分析不等式。
曾独立解决Varadhan猜测,量子场基态扩散过程的唯一性猜想,以及合作解决Gross猜想。引入并建立一致可积算子概念及理论,L1和L∞的唯一性概念及理论等。以上工作在国际概率论界有一定影响。
西安美术学院教师(1954.11—) 女, 陕西西安人。 擅长中国画。 1982年 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系,留校任教。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画院画家。 作品有《桥》 、《浮萍》、《流动》等。
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57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赣县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主要简历:
1977年3月-1978年12月 江西师范学院学生;
1978年12月-1980年1月 赣县体委教练员;
1980年1月-1987年6月 赣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
1987年6月-1988年5月 赣县五云、沙地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
1988年5月-1990年5月 赣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0年5月-1991年10月 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1年10月-1994年5月 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
1994年5月-1997年1月 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7年1月-2000年11月 宁都县人民法院院长(其间:1997年8月—1999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0年11月-2007年2月 大余县人民法院院长(其间:2001年3月—2001年5月在赣州市委党校县干班学习);
2007年2月-2007年3月 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07年3月至今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阳谷县政法委书记男,汉族, 1970 年 10 月出生,茌平县城关镇人,中共党员, 1992 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师,经济学硕士。 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聊城市闫寺镇人大秘书、党委委员、党委秘书; 1998 年 8 月任共青团东昌府区委副书记; 2000 年 8 月任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国、县长助理, 2003 年 1 月任中共阳谷县党委、阳谷县总工会主席。
吴黎明,女,教授,1970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专业。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教学督导。研究方向为跨文化交际。讲授的主要课程有精读、泛读、笔译、跨文化交际学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公开发表《加尔多斯作品中的善与恶》、《外语教学应与时代同步》、《培养合格人才,教师是关键》等论文。出版专著《先锋派文学史》和教材《西班牙语语音教程》。出版译著5部。主持校级研究课题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