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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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权概念所谓典权是指支付一定典价,在一定期限内占有他人的不动产,从而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

例子;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现法律规定:房屋典权期限不得超过20年,约定超过的部分无效)。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典权介绍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在典权存续期间,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是自然原因)使房屋受损,那么风险责任是由承典人和出典人共同承担:如果是由于承典人的过失或故意使房屋受到损害,那么责任由承典人来承担;房屋在平时的日常修缮是由承典人来承担。

典权的期限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典权的最长期限为30年。超过30年的,应缩为30年(现法律规定:房屋典权期限不得超过20年,约定超过的部分无效)。

典权的消灭方式

回赎;找贴;作绝;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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