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天涯
简介 ······
在遥远的北美异国,高力伟走过了一段难忘的人生旅程,灵魂的漂泊比躯体的漂泊更令他刻骨铭心。《沧浪之水》的作者阎真以他特有的相关素细腻的文笔,逼真地描写了一代留学生的内心痛苦和窘挞处境。无论你俩有没有那样的经历,《曾在天涯》的故事都会使你感到震撼,或许还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作者简介 ······
阎真,湖南长沙人。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88年获湖南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他的长篇小说《曾在天涯》(海外版名《白雪红尘》和《沧浪之水》以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细致的艺术风格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曾在天涯》为北美留学生活题材的创作带来了新的气息,也为历史留下了真相,浪漫的异域传奇不再是作品的精神重心,而对文化品位的追求则在情节进展和形象完成的过程中强烈地凸现。小说对爱情心理的表现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它表明了什么才是纯文学的爱情小说。男女主人公在这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表现得丝丝入扣,作者在一个长篇中实现了张爱玲式的心灵细腻性。
阎真关于本书的感慨:
悠悠一晃,我从加拿大回国,已经11年了。
我1988年去加拿大,待了四年,1992年回国。我是放弃了绿卡回国的。对这一举动,很多朋友不理解。有人说:“哪怕是坐移民监,再坐两年,你就可以入籍了。”我说:“要我效忠英国女皇(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我抬不起手。”有人说:“你就不怕你子孙后代的根在加拿大断了?”我说:“我最怕的是自己的根在中国断了。”见我执意要回国,朋友劝不住我,就说:“老阎,你是爱国主义者。”我拱手作揖道:“千万别给我戴这么高的帽子,我可没那么伟大。”
在异国无眠的夜晚,我深刻地体会到对祖国的依恋,对母土文化的依恋。那种沉甸甸的忧郁的情感,迫使我放弃绿卡回国。我只有生活在这种文化背景中,才有由衷的快乐,才有生活的自信和自尊。这就是人的文化生存。要说好,加拿大的确是好,空气好,水质好,资源丰富,人口稀少。有人说加拿大是世界上最适宜生存的国家,这个我相信,但这个结论不一定适合于每一个人,至少不适宜我。有朋友劝我:“一张绿卡值几十万人民币,你就这么丢了?”我笑而不语。如果这张绿卡不能带给我幸福感,于我何用?
文化生存说起来有点玄,其实很具体,你是黄种人,你的语言不如人,你的文化感觉与主流社会有差异,这就决定了你的边缘状态。有一个博士朋友,下了决心要融入主流社会,跟白人同学一块儿去看冰球,吃比萨,坚持了一段时间,就放弃了。问他为什么,他说:“说不清楚。他们觉得有意思的事你索然寡味,一点不可笑的事他们却哈哈大笑。”这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文化背景的问题。很多香港人台湾人在大公司工作,与白人共事几十年,也只是点头之交,根本无法深入地交流。再舒适的工作环境,对于他们而言,很少具有快乐可言。快乐是物质的,但更是心灵的。
这种文化上的边缘状态很难改变。华人在海外不能拧成一股绳,大陆人台湾人香港人各有各的文化圈子,形不成政治势力。我在多伦多几年,那里有30万华人,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可连一个市议员都选不出来。大家处于各自谋生的状态,一盘散沙。
黑人都比我们做得好。黑人还有加勒比海黑人节,定期举行几十万人的盛大游行,展示自己的实力,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而华人只能活在文化的边缘、政治的边缘。
这种边缘状态对人的自尊和自信是有毁灭性打击的。你在大学教书,在研究所搞科研,人家把你当成一种工具,核心的圈子却对你是封闭的。比如在研究所,一个中国人,除非你是特殊天才,像杨振宁、丁肇中那样,否则你很难独立主持一个项目。眼看着自己的心血成果为他人所享,自己的创意署上别人的名字,去品品你心里的滋味吧。于是只好不谈理想,赚钱过好自己的日子。
前不久,一个江苏籍的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教授,他在美国耶鲁大学啃了七年书本拿了博士学位,在海外看了我写留学生生活的长篇小说《曾在天涯》,回国考察时特地来看我。他说:“我可是真的羡慕你呢。”我调侃道:“我收入还不到你的十分之一。”他说:“你写了东西,有人关注有人评论,我在海外出了书写了论文,动静都没有,混饭吃罢了。久而久之,心磨平了,就如同行尸走肉啊!”他把“行尸走肉”几个字说了好几遍,说得我心跳。那种看不到事业成就的失落感,得不到社会承认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人的心灵需要呼吸,但他的呼吸很大程度上被文化的隔膜窒息了。他的这番话,让我颇多感叹,更觉得放弃绿卡是正确的了。
加拿大的绿卡是黄色的,有时候我也会拿出来看看,回忆生命中的一段岁月。但是,双脚踏在自己国度里的那种感觉,才是真实的,也是幸福的。
《曾在天涯》-内容简介小说的主人公高力伟出身于历史专业的研究生,这种出身很容易成为一个本土文化传统的守护者,但高力伟毕竟是在文化开放的80年代所受的教育,对以科技文明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在理念上具有无可置疑的理解与信赖。对于任何一个飘泊在异域他乡的天涯游子而言,尤其是当生存这一最基本的低级关怀也得不到实现时,他的文化理念与文化根性之间就往往会发生撕裂,西方文化虽然可信却不可亲,自己所神往的加拿大以一种一成不变的冷漠应对着那些黄皮肤的朝拜者,而东方文化虽不足信却令人亲近,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和着血液的文化根性。所以,高力伟既不把加拿大赞美成天堂,也不像有的失败者那样将加拿大说成是人间地狱。他从内心里清楚加拿大无论是风景还是人情都是美好的,“不承认也不会这么几万里跑过来”,但这“好”“好来好去还是个人家好,又没我多少戏”。从世俗的意义上看,高力伟在加拿大的生计不能说是失败的,短短的三年时间他已积攒了将近5万加元,但他最终还是离加回国,不仅金钱而且爱情也无法挽留,主要是他内心中积压着一种强烈的文化屈辱感。确实,科学技术是没有民族性与国家界线的,但人文精神与文化传统却是与民族的血缘与根性息息相关的,在自己的祖国,高力伟可以说属于文化精英阶层,但在异域文化环境中,高力伟引为自诩的文化知识百无一用,所以,高力伟绝望于加拿大的不是自己没有挣钱的机会,而是绝望于自己的文化尊严在加拿大丧失殆尽。正因此,即使跻身于多伦多这样的豪华大都市,高力伟总感到悬浮无根:“这座巨大的城市离我非常遥远,对它我感到疏远,我无法摆脱那种飘泊旅人的感觉。我深深感到哪怕在这里再呆更长的时间,也仍然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哪怕有朝一日真的发了财,我不会感到幸福。”“加拿大,这是一个好地方,却不是我心灵的故乡。”
高力伟终于启程回国了,怀里揣着一张人人羡慕的“绿卡”。周围的朋友打赌说他即使为了那张绿卡也还会再回来,只有和他一起在中西文化的紧张对话中煎熬过的林思文深知他不会再回来了,因为她知道“根”对于一个具有文化自尊感的人文知识分子来说是多么地重要。
小说中也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高力伟与林思文为了家庭生活主导权的争吵,林思文处处显示出女人的能干与固执,处处要为高力伟的前途与生计作出安排,这不仅因为她在潜意识中觉得是自己将高力伟带到了这个令人向往的地方,是她用自己的奖学金支付着这个家庭的费用,而且因为她觉得自己对加拿大的异域文化与环境十分熟悉,理所当然地对这个家庭的生活安排具有最后的发言权。高力伟拼命地去挣钱,与众不同地故意放弃攻读学位的机会,在一些家庭琐事上一味地坚持自己的主张,看起来好象是在坚守一个男子汉的人格,但实质上所抗争的恰恰就是这种家庭中的文化优越感。中国的本土文化传统是植根于宗法家族制度的,夫唱妇随,夫为妻纲,这是典型的儒家文化观念。所以,高力伟对男子汉人格的坚守未必不就是对自己本土文化的坚守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有必要将这部已负盛名的留学生小说置放在整个20世纪中国文学的留学生母题中来考察,以便真正把握到这部小说所显示的种种历史与文化的信息。
《曾在天涯》-作者简介阎真,1957年生,湖南长沙人。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88年获湖南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南
阎真
大学文学院教授。著有长篇小说《沧浪之水》a、《曾在天涯》、理论著作《百年文学与后现代主义》和数十篇文艺理论学术论文以及随笔《精神的重叠》、《无人见证的牺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