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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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官名。

沿革: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

级别:副都统为第三阶,正二品,相当于旧制的总兵,有任统制官(师长)的资格。

军衔称谓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在个别地区驻军中实行的军衔制中的一个军衔级别称谓,为一等一级。

1934年12月,国民政府对驻蒙古、新疆、西康、西藏等地的武职官员,颁行了一种特殊的官衔,共分三等十级,其称谓类似于清末的军官衔称:一等一级称都统、一等二级称副统、一等三级称协统,二等一级称都领、二等二级称副领、二等三级称协领,三等一级称都卫、三等二级称副卫、三等三级称协卫,此外还设有准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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