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通

(1911—1975),江西省兴国县高兴镇人。1929年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兴国模范师第十六团连指导员,营政治委员,红一军团随营学校总支部书记。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四支队十二大队政治处副主任。十一大队政治处主任,第三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政治部副主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一旅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辽东军区后勤部政治部主任,辽北军区后勤部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辽西军区副政治委员,辽宁省军区副政治委员,中共辽宁省委常务委员,辽宁省军区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务委员,辽宁省军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邱先通于1975年9月14日在沈阳军区总院逝世,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