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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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简介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2005年6月3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省级股份合作制地方金融机构,是由天津市12家区县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企业法人及内部员工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出资入股组成,实行董事会管理、并经市政府授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合作金融组织。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是农村信用联社,并以此为基础转制而成。紧紧围绕“做社区型小的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农户”和“立足社区、面向民营私营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的经营方向,坚持“抓小放大”的经营理念,以优质、快捷、准确、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各界朋友的信赖与支持,各项业务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

目前,全市农村合作银行系统共有员工4869人,资产总额936.4亿元,各项存款596.5亿元,各项贷款450.2亿元,机构网点1932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各行政乡镇和城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成为天津市地方金融的主力军。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在天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基础上组建的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于2005年6月30日挂牌成立。作为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接受市政府授权,对各区县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使行业管理权。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天津银监局的有效监管下,合作银行团结带领各区县行社,紧紧围绕“做社区型小的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农户”和“立足社区、面向民营私营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的经营方向,坚持“抓小放大”的经营理念,抓住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历史机遇,上下一心、和谐互动,调整结构、强化管理,在改善经营、夯实基础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截至目前,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系统共有区级农村合作银行6个,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个,营业机构网点350多个,遍布我市城乡;资产总额达到952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467亿元;负债总额910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达到641亿元;所有者权益亿元。

分支机构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2005年6月30日,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合作市银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系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9月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几年来,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农户”的经营理念和“做小的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积极深化改革,不断加强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浙兴支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长兴支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天兴支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科兴支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广兴支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卫津南路分理处

天津东丽农村合作银行

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

天津市西青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天津市津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天津市武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天津市静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天津市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天津市宁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业务介绍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2005年6月30日,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合作银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系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9月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几年来,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农户”的经营理念和“做小的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积极深化改革,不断加强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06年4月末,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系统存款余额达到603亿元,发放贷款451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的发放额度占全市农业贷款的90%以上,全系统516家营业网点遍布城乡。2005年实现利润4.78亿元。是全国唯一一家无亏损基层社的省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经成为天津金融行业的支农主力军。

2005年6月30日,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合作银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系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9月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几年来,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农户”的经营理念和“做小的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积极深化改革,不断加强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06年4月末,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系统存款余额达到603亿元,发放贷款451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的发放额度占全市农业贷款的90%以上,全系统516家营业网点遍布城乡。2005年实现利润4.78亿元。是全国唯一一家无亏损基层社的省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经成为天津金融行业的支农主力军。

业务宗旨通过发放无需担保、无需抵(质)押的小额信用贷款及联保贷款,重点解决农户、个体经营户、城镇居民及中小企业短期融资问题。

业务理念坚持信念,慎终如始;恒信立业,共荣共赢;诚信珍如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业务特点审批时间短 当日提出用款申请,五日内发放贷款。

门槛低 对信用贷款实行“三免”,即免担保、免抵押、免质押,信用户持贷款证随用随取;对信用户授信额度以外的贷款采取保证担保、一般联保、特殊联保、抵押、质押等其它贷款方式。

手续简便 对信用户在已授信的信用贷款额度内的贷款申请不附加复查内容、保证条款和增加手续费用。

使用方便 对信用户授信额度内的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利率优惠 在信用户全部履行承诺的前提下,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业务模式城区信用工程

1、箱式信用共同体

箱式信用共同体以管委会为掌控机构,对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商户较为集中固定的商城、批发市场、物流中心,视为一个行政村,开展信用工程建设。组成由信用社、管委会、商户代表多方参加的信用商户评审小组,逐户评定辖内商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发放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并由多方承诺各自责任、权力、义务,形成共同体宣言,共铸诚信,组建成“箱式信用共同体”。

2、伞式信用共同体

伞式信用共同体以商会、促进会为掌控机构,以其骨干企业担保为支撑,信用社提供资金支持,使加入商会、促进会的小企业和商户在评定信用等级基础上得到贷款支持,入会企业共守承诺,形成“伞式信用共同体”。

农村信用工程

通过创建信用共同体,评定信用等级,向符合条件的信用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1、农村信用共同体合作三方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掌控机构(村民委员会、农民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涉农骨干企业)

信用户(农户、个体经营户、微型企业)

2、三方承诺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承诺:

对信用户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申请除对借款用途进行审查、确认外,不附加保证条款和增加手续费用;

对信用户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确保资金供应,实行利率优惠;

当日提出用款申请,五日内发放贷款;

授信额度以外的资金需求同等条件下,信用户优于非信用户。

掌控机构承诺:

配合对自愿申请参加信用共同体的农户、个体经营户、微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公允的评定,确定信用户;

配合对信用户的年度审验;

对信用户的经营状况和履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风险警示;

负责催收信用户贷款本息;

对失信信用户进行惩戒。

信用户承诺: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贷款,不将贷款转借他人,不挪用到其他用途;

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利率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自觉接受日常监督和年度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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