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之治
金世宗在位期间尚节俭、减土木、禁馈献、抑佛教。社会风气开始好转,基本达到了“使民知所效也”的目的。史称“大定之治”。
《金史;世宗纪》赞曰:“当此之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刑部岁断死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号称‘小尧舜’,此其效验也。”
盖自太祖以来,海内用兵,宁岁无几。重以海陵无道,赋役繁兴,盗贼满野,
兵甲并起,万姓盼盼,国内骚然,老无留养之丁,幼无顾复之爱,颠危愁困,待
尽朝夕。世宗久典外郡,明祸乱之故,知吏治之得失。即位五载,而南北讲好,
与民休息。于是躬节俭,崇孝弟,信赏罚,重农桑,慎守令之选,严廉察之责,
却任得敬分国之请,拒赵位宠郡县之献,孳孳为治,夜以继日,可谓得为君之道
矣!当此之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刑部岁断死罪,或
十七人,或二十人,号称“小尧舜”,此其效验也。然举贤之急,求言之切,不
绝于训辞,而群臣偷安苟禄,不能将顺其美,以底大顺,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