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剿匪
1950年至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所属野战部队和地方武装在川、康、黔、滇地区进行的剿匪作战。
1949年12月成都战役结束后,西南地区的国民党军残部及土匪武装,在四川、西康、贵州和云南各地,进行反革命暴乱和各种骚扰破坏活动,成为全国匪情严重的地区之一。四川有土匪300多股,云南有土匪148股,贵州有土匪541股,西康的雅安、西昌等地均有大量股匪活动,国民党部队起义后叛变为匪者达14个团,整个西南地区匪特武装达四五十万人。
1950年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西南局召开会议,决定把剿匪作为全区工作的中心任务。在剿匪步骤上,确定首先歼灭腹心富庶地区和交通要道周围之匪,尔后推至边缘贫瘠山区。在西南军区的统一部署下,人民解放军第3兵团、第4兵团、第5兵团、第18兵团和第1兵团之第7军,共13个军、37个师另2个团的部队,相继投入剿匪作战。从1950年3月起,各剿匪部队采取分区包干的办法,以主力对大股土匪进行重点围剿。鉴于四川的匪患尤为严重,解放军驻川部队根据西南军区的指示,推迟进军西藏的准备工作,集中兵力全面进剿四川各地的股匪。由第3兵团(兼川东军区)指挥第11军、第12军的6个师,负责进剿川东地区的土匪,由第10军(兼川南军区)指挥第10军、第18军、第15军的8个师,负责进剿川南地区的土匪;由第60军(兼川西军区)指挥第60军、第62军、第7军的7个师,负责进剿川西地区的土匪,第61军负责进剿川北地区的土匪;第62军负责进剿西康雅安、西昌、康定等地的土匪;第4兵团指挥第13军、第14军及15军一部负责进剿云南地区的土匪,第3兵团指挥第16军3个师负责进剿贵州地区的土匪。剿匪部队采用合围与驻剿、奔袭与穷追搜剿相结合的战术,经过10个月的艰苦努力,到1950年年底取得歼灭土匪92万多人的重大胜利,基本肃清了内地腹心地区的股匪。
从1951年起,剿匪斗争转入以扫除残匪为重点。主力部队抽调干部,充实地方武装的领导,加强对仓库和交通线的守护,清剿重点是省、县结合部、山区和滇缅(甸)边境的残匪。2至3月,川西军区平息了懋功地区的土匪暴乱,并在全区加强了各级剿匪组织和剿匪武装的建设。川西军区的经验和作法得到***主席的肯定,西南军区在全区进行推广,大力开展群众性清匪运动。在情况复杂的省、县接合部,还成立了清匪联合指挥所,根据匪情组织跨区域的会剿。1951年,川康云贵四省共歼灭匪特20.7万多人,被土匪盘据一年多的贵州省册亨、望谟、罗甸、荔波等县城也全部收复。
1952年至1953年,剿匪部队在继续清剿残匪的同时,对潜逃到川西北黑水地区和川甘边境的两股土匪,先后组织11个团另9个营的兵力进行了两次会剿,将其全部聚歼。
至1953年底,西南地区的土匪全部肃清,人民解放军在当地民兵和广大群众的配合下共歼灭国民党军残余及武装匪特116万余人,缴获各种炮700余门、枪60余万支(挺),有力地保障了西南地区的社会秩序,以及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