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历
历法是长时间的纪时系统。具体地说,就是对年、月、日、时的安排。因为农事活动和四季变化密切相关,所以历法最初是由农业生产的需要而创制的。我国的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古代曾制定过许多历法,其中西汉的《太初历》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
西汉初年,沿用秦朝的《颛顼(zhuānxu专须)历》。但《颛顼历》有一定的误差。公元前104年(元封六年),经司马迁等人提议,汉武帝下令改定历法。公元前104年,天文学家落下闳、邓平等人制订了《太初历》。《太初历》规定一年等于365.2502日,一月等于29.53086日;将原来以十月为岁首改为以正月为岁首;开始采用有利于农时的二十四节气;以没有中气的月分为闰月,调整了太阳周天与阴历纪月不相合的矛盾。这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太初历》还根据天象实测和多年来史官的记录,得出一百三十五个月的日食周期。《太初历》不仅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历法,它问世以后,一共行用了一百八十九年。
《太初历[1]》是中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它的朔望月和回归年的数据虽然不比四分历精确,但有以下显著进步:以正月为岁首,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将行星的会合周期测得很准,如水星为115.87日,比今测值只小0.01日;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一周期中太阳通过黄白交点23次,两次为一食年,即1食年=346.66日,比今测值大不到0.04日。太初历还把二十四节气第一次收入历法,这对于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太初历》的编制是中国历法史上的第一次大改革。它是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至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实施的历法。以天象实测和多年天文记录为依据,规定一回归年为365.25016日,一朔望月等于29.53086日,武帝以司马迁、星官射姓、历官邓平和民间历算家唐都、落下闳等二十余人修改历法。太初历原著已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