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埃及人、叙利亚人、波斯人还是斯巴达人和罗马人,都使用过这种刑罚。
鞭刑通常是一种从刑,的确,它被用来惩罚粗心的童女、抗命不遵的士兵、犯罪的神职人员和企图恢复教籍的异端分子。但它同样也是一种酷刑,可以使犯人毙命。
在埃及,因为“伤风败俗”而受刑的人很少有机会逃脱“一干下始签”。在罗马,鞭刑是先于其他刑罚的。然而,人们即便能忍受牛皮鞭或者西班牙那种用小绳子结起来的鞭子,很多人还是要死在套着铅球或羊骨的鞭子下。人会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在一刻不停的抽打下,最终骨肉分离。
这里又是一个长长的基督教殉难者名录:圣梅莫多拉、圣梅特罗多拉、圣兰佛多拉、圣比比亚娜、圣玛格丽特等等——这还仅仅是死于鞭答和律符的女殉难者。受刑者被打得白骨毕露,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即便不死于鞭刑,也要死于伤D上生成的坏疽。
在东方和亚洲.使用的是多节始,上面钉着铁针、钉子甚至钩刺,可以更好地割裂皮肉。
世代以海为生的英国人喜爱以绳为咱,鞭打之后还要将血肉模糊的犯人摆在海水或者醋里。
在意大利,各教皇国都将签别作为司法刑罚。并一直沿袭到19世纪中叶。
回荡一下马丽妞·比奥娘的案例。1851年,她在喊鲁舜全身赤裸地蒙受这一刑罚,罪名是劝告公众不要吸烟,以限制罗马教廷通过征收烟草销售所得税获得的收入。
始刑在宗教战争中曾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在无数的例子中,让我们看看在贝济埃发生的那~次。圣多明尼克下令屠杀后,因为年轻或美貌被蝎醉酒的士兵姑息的女子遭到了另一类恐怖的刑罚。莫里斯·拉夏特尔写道:“姑娘们一丝不挂地被带到皮埃尔·德·加斯特尔洛的墓前,僧侣们用灌了错的鞭子抽打她们,当身上所有地方都鲜血淋漓时,尚存生息的人被十字军联湖然后残杀。而尸首也还要遭到极端猥亵的糟踏。”
然而,在所有这些鞭子中,最可怖的还算是俄国人使用的鞭子。只需四十至五十鞭它便可以致人于死。它用皮条做成,尾端套上金属球。这种鞭刑直到1845年才被俄国官方废除,代之以普通的鞭子,并沿存到1863年。在此期间,前者已经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性命。沙俄贵族们只要他们的农夫稍有过失,便会使用这种成为体系的刑罚。
别名称作恐怖者的伊凡五世真不是徒具虚名。他使自己亲生儿子皇太子伊凡死于鞭答之下,而他本人亲手抽了前几鞭。
在有的地方,鞭子只抽大腿,但在几乎世界其他所有的地方,犯人都是全身受刑,最后变成一块人形的烂布。
亚历山德娜·戴维一尼尔向我们讲述了在20世纪中期,她是如何治疗一个遭受鞭刑的盗贼的:“伤口很吓人,大腿下面的骨头清晰可见。由于化脓得很厉害,伤口包扎处泥垢很多,一群蚁虫聚集在上面。”
在两次大战期间,很多伊斯兰教国家仍然很通行鞭刑处死。这些国家似乎十分钟情于这种刑罚,它始终被归入由伊斯兰教法典演化而来的刑事法典中。这些国家有阿联酋、沙特、伊朗、北也门和巴基斯坦。
1984年,一名印度男子和一名斯里兰卡女子在阿布扎比法庭被判以石击毙,但由于他们外国人的身份,后被改判鞭刑。
1989年在沙特,四名涉嫌参与圣城麦加炸弹谋杀案的男子被判处一人遭鞭答1500下,另三人每人遭鞭答1000下,他们实际上也就是被判了死刑。
1986年在北也门,一位男子由于浮乱罪而被当众鞭答1000下致死。
如今,在巴基斯坦,性方面的罪行(被称为鞭罪)要处以100下鞭答。要是受刑者受刑之后尚余生息,他将根据刑法法典被众人乱石击毙。
然而,近年来,施行鞭刑最多的国家也许当属莫桑比克。1983年至1990年间,有两百多人由于黑市交易、偷盗和好淫被法庭处以该刑。判罚一般是在背部、肩部和大腿处鞭答九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