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力

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水利部党组成员董力,男,汉族,1951年12月生,山东莒县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全总十三届主席团委员。1972年至1978年山东省枣庄供电局工人。1978年至1980年山东省枣庄供电局政治部宣传干事,局团委副书记。1980年至1982年山东大学经济学系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科学习。1982年至1983年山东省枣庄供电避线路工区代理党支部书记。1983年至1985年山东省枣庄供电局党委副书记。1985年至1991年山东省电力工会主席。1991年至1995年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其间:1992年至1993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年至1997年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副主任(正局级)。1997年至1998年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1998年至1999年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1999年至2000年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0年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3年9月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中央社会治安委员会委员。2006.12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8年8月,任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水利部党组成员。
全总十二届执委。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