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埠湖镇
基本概况
草埠湖镇地处江汉平原西端,隶属于湖北省当阳市,位于宜昌、荆州两市交界处,东与荆州市接壤,南与菱角湖农场相邻,西与枝江市毗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大楚国都城之一的东周楚城遗址坐落于此,是楚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全镇国土面积9790公顷,可耕地5710公顷,耕地5134.3公顷,水面3万亩(精养水面2万亩),全镇人平占有耕地4亩。全镇下辖镇东、镇西、马窑、楚湖、新河、郑湖、小垸、南湖、台渡、张闸、邵冲、楚城、东风垸、孙台、符台、金龙、开源、镇南、高台15个村场,23个工副业单位。
草埠湖镇的前身是1954年2月经国家政务院批准在湖北创办的大型国营机械化农场。1958年9月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将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管辖,成立草埠湖人民公社。1980年1月划归宜昌地委、行署管辖。1995年8月经宜昌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宜昌市草埠湖管理区,行使相当于县一级的经济、社会、行政管理职能。2004年8月,经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宜昌市委、市政府批准,草埠湖撤区建镇,整体划归当阳市管理,保留国营草埠湖农场牌子。全镇常住人口7800户26000人,职工20000人。建场以来,经过来自全国22省、市(区)近万名知识青年、归国华侨、复转退伍军人和全场广大人民群众50余年的艰苦创业,尤其是近几年来,全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产业基地,兴办工业企业,培植支柱产业,已初步形成了“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农业向集约化经营快速迈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日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工农业经济持续增长,人平纯收入超过“小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