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
责任编辑(责编)职责与工作范围
1.责任编辑主要负责期刊的编排,定稿,送主编终审,刊后审读等
工作,是当期期刊编辑出版质量的主要责任者.
2.责任编辑负责所在期刊稿件内容的审核和编排;政治性错误检查;
规范的检查和统一,栏目的确定;中英文目录的编定;封面和版权页的核
准;校样的审阅,统编,统校,核红,付印;录用通知名单确定等工作.
3.责任编辑接受主编签发的稿件后,即应着手对内容进行审核,发现
问题及时更改,或与负责该稿的同志共同协商解决.
4.责任编辑要按规定日期发稿,做到"齐,清,定",稿件处理流程如
下:
月刊:每月初1日前将该期稿件交主编,4日前核阅后交技术编辑排
版,9日前出版社印刷.
双月刊:双月20日前将该期稿件交主编,25日前交出版社印刷.
季刊:出刊10日前将该期稿件交主编,18日前交出版社印刷.
年刊:稿件齐,清,定后每年6月30日前出版.
5.校样排出后,责编即将校样分发给有关编辑校阅,编辑对校样的
修改如有不妥或因版式需要,责任编辑有权删改,但尽可能征得原编辑的
同意.
7. 负责当期杂志出刊的质检即刊后自检工作,填写质检报告后并同
当期杂志报送中心存档.
8.负责原稿,作者校样的整理存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