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卫华

1.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男,汉族,中共党员。历任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主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组长,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2007年10月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2008年6月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十七大代表。
2.中共长治市长子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翟卫华,女,汉族,1969年1月出生,长治城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山西农业大学就读;1992年8月至1997年8月任长治市农业区划办科员;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任长治市委农办科员;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长治市委农办副主任科员;1999年8月至2002年3月任长治市委“三讲”办、市委组织部工作;2002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长治市农业局发展计划科科长;2003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长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6年5月至今任长治市长子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