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官制
中文名称: 改革官制
发生时间: 581年
所属年代: 隋代
事件介绍
改革官制
隋文帝即位后,即废除北周官制,恢复魏旧制。朝廷设尚书、门下、内史(中书)、秘书、内侍五省。前三省的长官实际是宰相,后二省则是宫廷内务机构。尚书省是最高的政务部门,置令一人,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为六曹,每曹设尚书一人,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这就是中央的「三省六部」制。此外又有二台(御史、都水),十一寺(太常、大理、国子、光禄、卫尉、宗正、太仆、鸿胪、司农、太府、将作)等机构,负责朝廷日常行政事务。这种制度基本上沿用到清代。
地方行政机构方面,则由过去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二级制,废郡。简化了地方行政组织,不仅节省国家开支,还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中央集权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