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利物浦
尼古拉斯·利物浦(Nicholas Joseph Orville Liverpool,1934-),多米尼克国总统
1934年9月9日生于多米尼克。
1957年~1960年,在英国获法学学士学位;
1962年~1965年,在英国获法学博士学位。
1965年~1967年,任加纳政法大学讲师。
1968年~1971年,在多米尼克任律师。
1974年~1992年,在西印度大学巴巴多斯分校法学院任高级讲师、系主任。1979年以来曾先后担任格林纳达、伯利兹、巴哈马等国上诉法院法官。
1992年~1995年,任东加勒比高等法院法官。
1998年~2001年,任多米尼克驻美国大使。曾参与修订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圣文森特、伯利兹、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等国法律。
2003年11月10日,就任总至今。
多米尼克国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总理占有实权,总统属于象征性职务。
职务:多米尼克国总统(2003-)
前任:弗农.肖
继任: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