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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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1)、时间:1875年

(2)、内容:

a行政权:行政权力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参议院赞同下有权解散众议院。

b立法权: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

(3)、意义: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各集团在国家政权中都占据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体得到最终确立。它使工业资产阶级得以分享政权,促进了法国工业资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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