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大学法学院是海南大学下属的二十个学院之一。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学法学院与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海南大学法学院。现有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学、国际法学七个硕士点,2003年被批准增设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谭兵教授为名誉院长,徐民教授为党总支书记,王崇敏教授任院长,王琦教授、叶英萍副教授、宁清同教授任副院长。学院设有理论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特区法制研究所、金融刑法研究中心、中欧比较法学研究中心、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成人教育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等机构。学院现有在校普教本科生961人、硕士研究生532人,在校普教本科生和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录取。学院图书资料室藏书4万多册,有各种中文报刊100余种,外文学术刊物10多种。
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逐渐探索总结出一些符合自身特点和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办学思路和办学特色,这就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和教学制度建设;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能力的培养;走开放办学和联合办学之路;广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
目前,学院已经初步形成一支来自五湖四海、内部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敬业爱生、有较强凝聚力、充满生机与活力、能基本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现有的50名专职教师中,有教授13人,副教授17人,讲师1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4人,硕士3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9%,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4%。他们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教师队伍中入选“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第三届教学名师奖1人,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十大教育英才1人,全国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2人。
为了密切联系司法实际,有效地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学院于1997年8月建成了在全国法学院校中条件较好、有260多个固定座位的模拟法庭,并设有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案例教学室和刑侦实验室。每学期都有法院的数起刑事、民事或者行政案件在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让师生旁听和评论。1998年4月,原省委书记杜青林等省领导曾陪同李岚清副总理视察学院的模拟法庭。同时,学院还在海口地区的政法机关建立了多个学生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每年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同时也曾派出多名教师到日本、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进行访问和从事研究工作。1996年、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学院与有关单位合作,在海口市成功地承办了全国民法和经济法学年会、全国诉讼法学年会、全国国际经济法学年会和全国刑法学年会,并于2000年8月在海口市独立承办了第六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暨法学教育研讨会。2000年2月和2001年1月,学院还邀请部分外地专家和本省司法部门的领导,分别召开了“海南大学法学院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论证会”和“海南大学法学院21世纪发展方略研讨会”,商讨新世纪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大计。2000年12月和2001年12月,学院主要领导还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五十周年庆祝大会”和“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并在这两个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
学院的诉讼法学科是海南大学首批八个重点学科之一和海南省首批两个省级重点学科之一,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4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5人。1998年6月,该学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海南省省属高校中第一个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谭兵教授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研究成果突出,曾主持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和其他多种荣誉,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科学术带头人和责任教授,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海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学科主要成员谭世贵教授现任海南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海南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海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海南省监察学会副会长,海南省学位委员会委员,海南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委员,海口市人民政府立法顾问,海口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研究项目2项。出版著作、全国统编教材等23部,发表学术论文110多篇,10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先后荣获“海南省优秀教师”、“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海南大特区青年建设者”,司法部教育司“首届育才奖”、海南省“五四奖章”、“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荣誉称号。
学院的民商法学科是省级重点学科,现有的15名学科成员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10人。其中,博士3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11人,并有2名成员曾留学国外。本学科于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从200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学科带头人邓曾甲教授,系日本京都产业大学法律学博士,日本政府亚洲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日本爱知大学客座研究员,日本京都产业大学客座研究员、教授。该教授曾先后五次赴日访问、深造和从事研究工作,对日本民法和担保法有较深的研究,并出版了《日本民法概论》和《中日担保法律制度比较》等专著,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现学科带头人王崇敏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 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海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主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研究》、《法学专业案例教学研究》、《法科大学生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等3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出版《中国民法问题探索》专著1部,主编《合同法通论》教材1部,公开发表论文9篇。其中,《中国民法问题探索》一书获海南省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主持的教研课题《法科大学生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获海南省普通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科骨干童光政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近五年来出版学术专著、编著4部,参编著作3部;在《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4篇;参加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2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研究子项目、省部级、地厅级社科资助研究项目各1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其中《明代民事判牍研究》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独著)、《新旧合同法对照与释义》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徐民副教授、叶英萍副教授、张卫副教授年富力强,分别在知识产权法、公司行为理论、传统民事法学、比较民法和婚姻法律制度等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本学科自1995年以来,共出版民商法学类学术专著(含教材)12部,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
近年来学院取得了较多的科研成果,承担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中国仲裁制度研究》、《中国司法改革理论与防止司法腐败的对策研究》和教育部研究项目《中国司法改革研究》、《司法独立研究》,出版了《中国民事诉讼法要论》、《国际反贪污的理论与实践》(部分)、《行政诉讼导论》、《中国行政诉讼法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导论》、《廉政学》、《检察制度比较研究》、《基层司法工作理论与实务》、《刑事诉讼原理与改革》、《日本民法概论》、《中日担保法律制度比较》、《中国经济特区立法研究》、《监督政府的理论与实践》、《论犯罪观》等四十多部著作。同时,诉讼法学科的谭兵教授和谭世贵教授还受司法部原法学教育司聘请,分别主编了全国统编法学教材《民事诉讼法学》和《律师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副主编)、《证据法学》(副主编)。目前,学院的教师正承担十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学院教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百多篇,有30多项成果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王峻岩教授与谭兵教授撰写的《论邓小平关于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思想和伟大实践》一文,1996年9月曾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五届入选作品奖,是当年全国高校中获此奖项的两篇论文之一和当年海南省获此奖项的唯一论文;谭世贵教授主编的《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一书和撰写的论文《论司法独立》分别荣获第四届、第三届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撰写的论文《中国司法机构改革研究》获全国司法改革优秀论文一等奖。
法学院学生素质近年逐步提高。1999年7月法学院学生党支部被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评为“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学生党支部多位宣传委员被评为海南省“十大优秀大学生标兵”,其中李静同学获得1999年度中国大学生“建昊奖学金”,黄永锋等8名学生荣获海南大学“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学生”。学院涌现了一批优秀班集体,如95级国际经济法班、96级国际经济法班等、99级法学④班、2000级法学①班,成为学校的“品牌”。有李静等多位同学曾担任学生联合会主席、海南省学联副主席、海南省青联副主席、海南省学联主席、全国学联副主席。我院学生的演讲辩论能力较强,比如刘兴全等两名同学在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经济特区大学生中文辩论赛中荣获亚军,刘兴全同学被评为最佳辩手。我院学生辩论代表队在学校“9955”杯辩论赛中,荣获冠军。学生在全国四、六级英语考试中通过人数逐年增多,其中有些同学的成绩达到优秀。学生专业成绩优良率高,毕业生获得学位的人数比例逐年增加,其中2002届毕业生获得学位人数比例60%,居全校第一。学生论文多次在海南省、海南大学荣获一、二、三等奖或鼓励奖,并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002届毕业生舒海同学的《海口市抢劫抢夺犯罪状况及其综合治理》发表于全国核心刊物,2001级李建波同学主编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已交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毕业学生在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法官、检察官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其中,应届毕业生王琳同学(1996届经济法专业)在1996年有全国2000多人参加的海南省检察系统招考中获得总分第一名,在2002年第一次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2001届法学专业毕业生李方姣同学以288分的好成绩名列海南省考生(全省2152名考生)第一名;2006届2007届同学整体司考通过率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朱绵茂同学,1992年考取中共中央党校比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6年被北京大学录取为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生考取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多,2002届、2004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人数分别为13人、20人,其中半数以上考上内地著名法学院校。学生有多篇论文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鼓励奖、三等奖,2002届毕业生吴岳文同学的《发展海南农业生态旅游的构想》荣获三等奖。学生社团青年法学社和法律援助社在校内外积极开展普及法律知识、课题调研和举办各种报告会等活动,并出版学生法学刊物《天涯法学》,在校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学院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将我院建设成为海南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主要基地;在大力建设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点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发展历程
1983年
海南大学建校,法律系成立
1984年
招收第一届法律专业专科生
1986年
法律系取消,法律专业并入新成立的社会科学系;
第一届专科生毕业
1988年
海南大学法学院成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1989年
普教专科生停招,学院普教开始招收本科生
1992年
首届本科生毕业;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获批
1996年
合作承办“全国民法和经济法学年会”
1997年
法学院模拟法庭落成;
诉讼法学科获准为省级重点学科,为海南省第一个文科省级重点学科
1998年
诉讼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海南大学第一个硕士点,实现海南省属高校硕士点零的突破;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视察法学院;
合作承办“全国诉讼法学年会”
1999年
首届硕士研究生——99级诉讼法学专业4名硕士研究生入学;
合作承办“全国国际经济法学年会”
2000年
民商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海南大学法学院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论证会”召开;
独立承办第六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暨法学教育研讨会;
合作承办“全国刑法学年会”
2001年
“海南大学法学院21世纪发展研讨会”召开
2002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同志视察法学院;
案例教学室、物证技术实验室建成;
民商法学科获准成为海南省级重点学科;
《民事诉讼法学》被评为海南省省级重点课程;
首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2003年
经济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获法律硕士授予权,成为全国39个法律硕士授权单位之一
2004年
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
首部学生科研著作《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2005年
协助学校承办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4年会;
协助学校承办中国法律史学会2004年会;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被评为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实现海南省国家精品课程零突破;
谭世贵教授全票当选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成为海南省首位获得这一全国法学界最高荣誉的法学家;
学生社团青年法学社被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优秀学生社团”,成为海南省高校中唯一和全国高校法学类学生社团中唯一的全国优秀学生社团;
谭兵、谭世贵教授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海南大学金融刑法研究中心成立;
2006年
“法学”一级学科获得批准,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海南省的唯一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实现海南大学和海南省一级学科建设零突破,成为全国41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单位之一
2007年
谭兵教授荣获“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学研究中心成立
原海南大学法学院和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