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管理师
为规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素质,经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二季度,首次考试定于2006年举行,考试设置《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职业水平证书。
报考条件(各地报考条件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前一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