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体制
科技管理体制简称科技体制,是科技活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总称。我国原有的科技体制是由当时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决定的。这种科技体制在集中全国的科技资源、发挥集体协议精神反面有一定的优势,而且也取得过很大成就。但总的来看,我国旧的科研体制存在着科技与经济严重脱节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原有的国家科技体制及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到30%,高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例不到10%,二是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科研开发力量过多,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美国企业的研究人员约占全国研究人员总数的80%,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约占全国总量的65.1%,而我国绝大多数研究人员在企业之外,企业内应用研究仅占全国总量的约10%;三是科技力量内部结构不合理,这包括两方面不合理:独立科研机构的大量重复设置;科技人员难以流动,难以进入企业和市场。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有:
(1)继续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全面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2)继续推动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大力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3)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去建设,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4)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
(5)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