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教育基本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我国城市教育基本制度主要有:
1、学校教育制度
2、义务教育制度
3、职业和成人教育制度
4、学业证书和学位制度
5、教育管理制度
城市教育管理的机构是指依法管理城市教育事业的行政机构。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教育管理的领导机关,负责对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目标管理。
城市教育管理的主要机构是教育局或教育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区、县教育局(指设区的市或辖县的市)。他是城市政府管理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教育事业的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