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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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年春,摄政王多尔衮颁布投充法。规定:第一、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役使;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投充法造成的结果是:满洲贵族不管这些汉人是否是贫民,他们只是在需要的时候就去任意逼迫汉人为奴。凡在京城三百里内外,八旗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村庄汉人逼勒投充,特别是各色工匠务令投充,以致民心不安,唯思逃窜。此举在各地汉族人民中间引起了巨大的骚动,激化了满汉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清初为害最烈的当属圈地、投充法、逃人法这三大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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