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阳

中共云南省保山市委书记李正阳[1],男,汉族,1958年2月生,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中共党员,197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09——1985.08,会泽县金钟乡政府办公室工作;
1985.08——1987.04,会泽县委办公室工作;
1987.04——1990.04,会泽县金钟乡党委书记、乡长;
1990.06——1990.07,会泽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0.07——1997.05,历任会泽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05——1997.10,曲靖行署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7.10——2001.03,曲靖市麒麟区委书记;
2001.03——2002.02,曲靖市麒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2.02——2006.08,曲靖市委常委、宣威市委书记;
2006.08——2006.09,曲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宣威市委书记;
2006.09——2007.05,曲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7.05——2007.06,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
2007.06——2007.12,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12——2009.12,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12——,中共保山市委书记[2]、市长。
2008年02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