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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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艳 女,1953年12月生,黑龙江嫩江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逊克县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971~1983年在嫩江县第五中学、第一中学任教师,1983年10月调人嫩江县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并于1985年担任该所副主任。1989年6月调入逊克县律师事务所至今,任主任律师。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较系统和全面地掌握了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比较精通。1987年晋升为中级职称。她领导的律师事务所1989~1997年间有8年被评为市司法系统的先进单位,她代理的各类案件平均每年都在35件以上,超额完成了每年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1986年她被嫩江县政府和黑河地区行署司法局授予记功奖励及并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自1989年以来,连年被逊克县政府、市司法局授予记大功奖励,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评为黑河市优秀律师,1997年被省司法厅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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