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绅
【明朝人物】
叶绅,字廷缙,吴江人,明朝中期大臣。
成化末进士。除户科给事中,改吏科,历礼科左给
事中。
弘治十年,太子年七岁,犹未出閤,绅请择讲官教谕。寻以修省,陈八事。
斥中官李广,又劾尚书徐琼、童轩、侯瓒,侍郎郑纪、王宗彝,巡抚都御史刘
瓛、张诰、张岫等二十人,乞赐罢斥。而末言“去大奸”,则专劾李广八大罪:
“诳陛下以烧炼,而进不经之药,罪一。为太子立寄坛,而兴暖疏之说,罪二。
拨置皇亲,希求恩宠,罪三。盗引玉泉,经绕私第,罪四。首开幸门,大肆奸贪,
罪五。太常崔志端、真人王应裿辈称广为教主真人,广即代求善官,乞赐玉带,
罪六。假果户为名,侵夺畿民土地,几至激变,罪七。四方输纳上供,威取势逼,
致民破产,罪八。内而皇亲驸马事之如父,外而总兵镇守称之为公。陛下奈何养
此大奸于肘腋,而不思驱斥哉!”御史张缙等亦以为言。帝曰:“姑置之。”逾
数月,广竟得罪饮酖死。
绅又极陈大臣恩荫葬祭之滥。下所司议,颇有减损。擢尚宝少卿,卒。
胡献,字时臣,扬州兴化人。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逾月,即
极论时政数事,言:“屠滽为吏部尚书,王越、李蕙为都御史,皆交通中官李
广得之。广得售奸,由陛下议政不任大臣,而任广辈也。祖宗时,恒御内阁商决
章奏,经筵日讲悉陈时政得失,又不时接见儒臣,愿陛下追复旧制。京、通二仓
总督、监督内臣,每收米万石勒白金十两。以岁运四百万石计之,人四千两。又
各占斗级二三百人,使纳月钱。夫监督仓储,自有户部,焉用中官?愿赐罢遣。
京操军士自数千里至,而总兵、坐营等官各使分属办纳月钱,乞严革以苏其困。
陛下遇灾修省,去春求言,谏官及郎中王云凤、主事胡爟皆有论奏,留中不报,
云凤寻得罪。如此,则与不修省何异?愿断自圣心,凡利弊当兴革者,即见施行。
东厂校尉,本以缉奸,迩者但为内戚、中官泄愤报怨。如御史武衢忤寿宁侯张鹤
龄及太监杨鹏,主事毛广忤太监韦泰,皆为校尉所发,推求细事,诬以罪名。举
朝皆知其枉,无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异日必为所陷,然臣弗惧也。”疏入,
鹤龄与泰各疏辨。会给事中胡易劾监库中官贺彬贪黩八罪,彬亦讦易。帝遂下献、
易诏狱,谪献蓝山丞。久之,释易。献未赴官,迁宜阳知县。马文升数荐于朝,
迁南都察院经历。武宗即位,擢广西提学佥事,迁福建提学副使,未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