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古迹遗址日

每年的4月18日为国际古迹遗址日。
1982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突尼斯举办科学研讨会,同期在哈马马特召开的执行局会议上,有代表首次提出建立国际古迹遗址日,并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全球性的庆祝活动。这一建议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后通过,并于次年11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上得到批准。大会在一项决议中号召各成员国倡导并推行“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此后不久,在欧洲委员会的组织下,许多国家开始在每年的9月份庆祝“欧洲遗产日”。可以说,“欧洲遗产日”从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世界遗产日”的影响。不过,依然有越来越多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会员国在4月18日这一天举办各种与遗产有关的庆祝活动。
从2001年开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每年都要为4月18日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各会员国根据这一主题自行选择活动内容与形式,如举行圆桌会议、科学研讨会,开办展览、讲座,向公众免费开放博物馆和遗产地等。之后各国会将有关报告、论文、海报、新闻报道等文字和图片资料送交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秘书处备案。
历届活动主题2001年: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
2002年:20世纪遗产
2003年:水下文物遗产
2004年:土建筑遗产
2005年:背景环境中的古迹遗址
2006年:重视工业遗产,提高对其价值的认识,并对工业遗产采取保护措施。
2007年:文化景观和自然纪念物
2008年:宗教遗产和宗教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