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

1.北京市副市长

程红, 女,汉族,1966年2月出生,山西武乡人,1995年2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91年1月参加工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原北京经济学院)物资管理系84级学生,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专业),经济学博士,教授。
历任北京物资学院物资研究所教师、经济系副主任、研究生部主任、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北京市商委副主任,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民盟北京市委常委。二00六年出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8年1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工商联主席。
2.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
1966年12月生,籍贯浙江金华。副教授。
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电工程系副主任。
1988年7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系电机电器专业获学士学位,
1993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并完成了煤炭部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煤炭部青年基金项目,以及横向科研项目若干项。
曾获得河南省煤炭厅科技进步一等奖、鹤壁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中国矿业大学科技进步一等奖。
教学工作受到好评,曾获中国矿业大学校级优秀教学质量一等奖,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目前主要从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学科中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傅荚谘兴妒垦芯可?5名。为在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有:“数字信号处理”、“微机原理及应用”,并承担三门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西省南昌市人,1969年8月生。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2001年6月至2002年11月赴日本学习。
研究方向主要为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与比较刑法学。
发表文章:
"无限防卫权"的提法不妥当——兼谈新《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立法本意
相关著作:
参编新编法学核心课系列教材《刑法学分论》
学术成果: 在《法学》、《法商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刑法论丛》以及《珞珈法学论坛》等法学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有的论文已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4.哈尔滨市财贸职工大学副教授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系,一直从教于哈尔滨市财贸职工大学。一九九一一年仅三十二岁的她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教学效果突出冲成绩显著:在第一、二届哈尔滨市市级教学能手竞赛中,名列前茅止九人九二九九O年连续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教师三一︸九九一、一九九二年荣获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先进标兵称号,一就就三年又被评为黑龙江省成人教育教学能手、黑龙征省优秀教师。

5.2006年度安徽省优秀学生干部程红,女,1986年11月23日生,安徽怀宁人,毕业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在校期间曾多次荣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05年被共青团安庆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青团员”、2006年被省教育厅、团省委授予“2006年度安徽省优秀学生干部”,曾任班级学习委员、学生会生活部干事、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供职于怀宁县邮政局。
6.重庆绅派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女,汉族,1962年8月生,重庆巴县人,本科学历,会计师。1983年7月至2000年11月,重庆市燃料公司工作,历任分公司主管会计、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财务经理等。2000年11月至2003年6月,重庆鑫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7月至今,重庆绅派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7,东方基金管理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红女士,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房贷部业务经理,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