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数集
可数集
countable set
能与自然数集N建立一一对应的集合。又称可列集。如果将可数集的每个元素标上与它对应的那个自然数记号,那么可数集的元素就可以按自然数的顺序排成一个无穷序列a1,a2,a3,…an,…。例如,全体正偶数的集合是一个可数集,全体正奇数的集合也是可数集,它们与自然数集可以建立如下的一一对应
自然数
123456……n……
正偶数
24681012……2n……
正奇数
1357911……2n-1……这说明一个可数集可以含有可数的真子集,反过来,两个可数集也可以并成一个可数集。
整数集与有理数集都是可数集。按照基数概念,能一一对应的两个集合的基数相同,于是有理数集、整数集、全体正偶数集等与自然数集有相同的基数。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些集合所含元素是“一样多”,但这些集合又是一个包含另一个作为真子集,所以又不同于有限集元素的“多少”概念。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无穷集都是可数集,因为G.康托尔证明了实数集不是可数集,这样,实数集与自然数集有不同的基数,因而说明了无穷集所含元素数量的多少还有某种层次区别。
可数集的新定义,以区别可列集
可列和可数在英文里是一个词:countable,这是以前科学不够发达,不需要进行区分时的结果。
而现在我们需要进行概念区分,因此按字面意思,将“可列”理解为“可以写出”;“可数”理解为“可以记数”。在下面的论述中,分这样两个概念讨论。
我们无法写出一个最大的自然数,因此自然数全体是不可写全的,任何无限集,都是不可写全的。(不可列)
如果有一些数,位数多的我们承认有生之年无法完全比较,而在可比较的范围内它们又一样,这样我们在数元素个数时,不知道它们该算一个元素还是多个元素,这种情况,称为不可记数。
从定义可以看出,不可写全的数,如果我们发现它的一部分,和集合中的其它元素都不一样,我们就知道它是一个独立元素,就可以记数。而不可记数的数,我们可能可以知道它的数量范围(最大数量每个算一个元素,最小数量认为只有一个元素),或者也可以知道它们都是可写的。因此这两个概念是有交叉而互不影响的。
无理数除了能用有理数表示的和可以定义的,都是不可列的。
定理:无限集的元素是不可能全部写出来的,连最大元素数量的有限集,或与最大数量有限集差固定常数的集合,也是不可能写全的。最大元素数量有限集是无限趋近于无限集的,以致于没有手段进行判断。任何定义的无限集或有限集都需要满足此公理。
证明:假设最大有限集元素被全部写出,我们用自然数集的一部分与该集合的元素一一对应,再增加一个元素,该集合元素数量还是有限的,但元素数量比已写出的集合元素数量多1,证明原来假设写出的是数量最多的有限集不成立。所以最大元素数量的有限集,是不可能写全的。
定理: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是不可能被写出的,尽管它的定义是有有限位,但它是无限趋近于无理数的,以致于没有手段进行判断。
证明:假设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被写出,我们在这个数的最后再加一位,这个数还是有限位有理数,但位数比已写出有理数多一位,证明原来写出的不是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所以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是不可能被写出的。
集合比较的等势概念,并非统一公认的,很多数学家对此进行了质疑。康托尔对实数集不是可数集的证明,也是被质疑的证明。
详见百科词条:基数、集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