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作者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06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电影作者论:

法国新浪潮时期,特吕弗等人提出,认为不是所有导演都能成为“作者”。具备电影作者论资格所拍的电影才是“作者电影”。

作者政策要求电影想小说、音乐、绘画一样是一个人的作品,电影作家的作品——即导演个人的作品。此理论产生广泛的影响。

其作者资格条件如下:

1在一批影片中体现出导演个性和个人风格特性,把个人的东西带入题材,导演不是一个执行者。

2影片应具有某种内在涵义,是后天形成而非先前存在的。

3电影作者是对电影制作全面控制的人,无导演、编剧之分。

法国新浪潮主要人物:特吕弗、戈达尔、夏布罗尔。

电影作者代表人物:戈达尔、特吕弗、安东尼奥尼、费里尼、希区柯克。

此理论确定美国一批导演的作者地位,其电影为作者电影。

作者论的实质:强调电影导演是主要创作人和最终定稿人。判定依据是导演对作品的控制。

作者电影与类型电影相对,也称艺术片。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