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连生

邯郸市副市长冯连生[1],男,1956年1月出生,河北省邯郸市人,汉族。1978年11月入党。1974年1月参加工作,北京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大普学历。
1974年1月至1975年9月在煤炭部63处工作。
1975年9月至1978年10月在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学习。
1978年10月至1983年9月任邯郸市第二医院医师。
1998年3月至1998年5月任邯郸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0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邯郸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2年12月至1998年1月任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期间:1995年3月至1995年7月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班学习)。
1998年1月至2002年4月任邯郸市城建局局长、党委书记(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任邯郸市建设党委书记、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规划局局长。
2003年3月起任邯郸市副市长、邯郸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房地产开发、人防和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市亚太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邯郸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亚太集团公司、市建工集团公司、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邯郸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乾政集团和铁路运输工作。负责与市民进的工作联系。